近日,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王村镇原副镇长洪升的职务变动情况备受关注。 2016年,洪升因在工作时间驾驶网约车受到行政警告处分,引起舆论关注。
洪升根据歙县政府官网最新公开的资料显示,洪升于去年11月出任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(城管局)党组成员、副局长
现负责局环境卫生、市政管理、绿化养护、亮化维护、违章整治、食品安全、项目建设、防汛抢险(抢险)、社会综合治理、安全生产、招商引资、资源管理、统计工作。
分管环卫股、市容股、环卫市政股、工会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。官方简历显示,洪升曾任歙县金川乡党委委员、武装部长、常务副乡长等职,2015年2月任歙县王村镇副市长。
2016年12月起任歙县王村镇副科级干部,2019年6月起任歙县王村镇党政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。
据新华网早前报道,2016年5月中旬,歙县王村镇副镇长洪升因生活拮据,在滴滴网约车平台注册成为车主。 当年6月15日,他去县城工作时“接单”,用私家车载客,结果被报警。 据媒体后续报道
洪升开始做网约车司机的兼职。 理由很简单,很现实。 上要侍奉年老的父母,下要有孩子要抚养。 3000多元的月薪不会持续。 因为自己有痛风的习惯,所以为了尽快还清治病后的债务,
他选择了开网约车。 事件曝光后,洪升表示:“不管组织怎么处理,我都会坦然接受。”
洪升当时驾驶的车辆。 2016年7月,歙县官方通报称,王村镇副镇长洪升被举报在上班时间驾驶私家车从事营利活动。 经过调查,情况属实。 据通报,洪升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多次从事营利性活动,
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》的有关规定。 事发后,洪升有主动交代错误、积极配合调查、主动提出违纪所得、减轻处分的情况。 根据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》有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,给予洪升行政警告处分,
处置期征收6个月主动提出的违纪所得。 当时,歙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也对该违规运营案进行了处理,因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,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,洪升被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。